1、何谓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共分成哪几类?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3、医疗废物应如何分类收集?
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时,应存放于医疗废物专用的包装袋、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置于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损伤性废物置于专用的锐器盒内,由专职收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转运到医院指定的医疗废物暂存地统一处理。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理。
4、使用后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如何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置?
(1)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已收集的医疗废物能否取出重新分类?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重新分类。
7、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
(2)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有中文标签。
8、医疗废物包装运送人员应该配备哪些防护用品?
工作衣、防渗透隔离衣/围裙、胶鞋、口罩、乳胶/橡胶手套等。 (院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