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办健康证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发布时间:2022-11-29 17:24:45.0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27 字号:【大】 【小】 手机上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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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暂停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即日起,普宁市人民医院开始承办以上业务。 
      普宁市人民医院是一家通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健康证体检业务承检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也是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指定的网上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之一。普宁市人民医院热诚欢迎有需要的市民朋友前来办理以上健康证明业务,敬请相互转告。 
      办证地址:普宁市人民医院5号楼(门诊楼)8楼体检客服中心 
      服务电话:0663-283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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